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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航空城土地徵收問題的啟示

 

日前民進黨立委尤美女和林淑芬召開「沒有程序正義,便沒有土地正義:史上最大區段徵收案─桃園航空城行政聽證應如何舉行?」公聽會。公聽會當中,國發會指出,目前行政院核定通過的僅為機場園區綱要計畫第三跑道預定地(615公頃)和自由貿易港區(130公頃),而航空城的土地取得計畫仍未通過行政院核定。

 

不過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仍於今年7月29日通過航空城都市計畫,駁回多件要求不願被徵收的陳情案,做成「分期分區開發」決議。從2009年至今,桃園航空城徵收面積從原本不到1000公頃,擴張到3倍大。

 

之前交通部民航局表示,僅就土地徵收條例所規定,涉及第一期特定農業區徵收部分之農業用地土地所有權人辦理行政聽證,至於聽證範圍是否也納入整體區域的問題,民航局只表示會再考量。

 

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表示,航空城徵收案的公益性,本應由公眾決定,而非少數專家及技術官僚認定,所以需要聽證制度來補足官僚體系的不足。航空城計畫在興辦事業計畫階段,身為規畫者的交通部就應該要依照行政程序法第163條及164條辦理行政聽證。

 

公證會最後結論指出,在桃園航空城土地徵收過程中,交通部應按照《行政程序法》第164條「行政計畫有關一定地區土地之特定利用或重大公共設施之設置,涉及多數不同利益之人及多數不同行政機關權限者,確定其計畫之裁決,應經公開及聽證程序,並得有集中事權之效果」來辦理聽證,且聽證的參與人不應該限縮為僅有「涉及第一期特定農業區徵收部分之農業用地土地所有權人」,依照《行政程序法》第55條規定之「行政機關舉行聽證前,應以書面記載下列事項,並通知當事人及其他已知之利害關係人」,利害關係人應包括土地所有權人土地、使用者及具有土地管理權之人。

 

這次公聽會當中,清楚指出航空城土地徵收最大問題在於沒有落實程序正義,政府本應依法定程序舉辦聽證會,但相關行政部門沒有依法程序辦理聽證,卻強行通過航空城都市計畫做成「分期分區開發」決議,在沒有民意支持下,犧牲了當地居民的生存權與居住權。

 

不久前,國民黨籍屏東縣長候選人簡太郎公開表態支持高鐵延伸屏東,民進黨籍縣長候選人潘孟安也將高鐵延伸屏東納入競選政見中,可見高鐵延伸屏東是朝野共識,這次桃園航空城土地徵收問題應給高鐵日後如延伸屏東的相關土地徵收問題提供一次重要的借鏡,高鐵延伸路線徵收的私人土地,相當大的程度損及人民對私有土地之收益,相關權責機關例如交通部以及高雄市與屏東縣政府等相關單位應做好政策溝通,落實程序正義,徵收人民的土地非要達到最大共識不可,政府對於每個利害相關人都要做到保障人民利益,選擇損害人民最小程度的徵收手段,依據相關法令或配套措施讓人民在被徵收土地後,以土地市價補償給地主,或在高鐵新市鎮優惠購屋,或是其他對人民有收益的方式達到政府人民雙贏的局面。

 

行政院長江宜樺也曾在回應潘孟安質詢政府的高鐵延伸屏東議題中說過高鐵要永續經營,筆者認為高鐵如果要永續經營,相關行政單位應該啟動高鐵南延屏東的各種政策評估,包括延伸屏東產生的路線營運問題與經費問題皆應做足評估,讓高鐵真正延伸屏東,漸進完成真正的南北一日生活圈永續經營。

 

 

蘇穩中 爭取高鐵到屏東聯盟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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